改变香港IP地址是否违法?全面解读网络行为与法律法规边界(附带改变香港乐坛风格的三首歌)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IP地址作为网络世界中标识用户身份的重要参数,其使用和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香港地区,不少网民对于改变IP地址是否违法存在疑虑。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全面解读网络行为与法律法规边界,并附带提及三首改变香港乐坛风格的歌曲。
二、改变IP地址与网络行为
IP地址是互联网协议(IP)所分配的网络地址,用于在网络世界中标识设备的位置。
改变IP地址通常意味着改变网络连接的地理位置或网络环境。
在日常网络使用中,改变IP地址并不违法,因为用户可能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更换网络环境,例如使用VPN或代理服务器等。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恶意攻击、非法访问等网络行为中,改变IP地址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三、法律法规边界解析
关于改变IP地址是否违法的判断,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在香港地区,涉及网络行为的法律主要包括《香港电脑法》、《个人隐私条例》等。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网络环境、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因此,在合法范围内改变IP地址是允许的,但应避免用于非法活动。
四、网络行为与法律法规的实际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网络行为与法律法规的关系,以下将介绍一些实际案例。
在香港乐坛,曾有歌手因涉及版权问题而引发争议。
例如,某歌手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翻唱其他歌手的作品并发布到网络上,这一行为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网络行为中,尤其是涉及版权、隐私等方面的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三首改变香港乐坛风格的歌曲
在讨论网络行为与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不能忽略音乐在香港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以下是三首改变了香港乐坛风格的歌曲:
1. 《红日》:这首歌以其激昂的旋律和励志的歌词,为香港乐坛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了一首具有时代意义的经典之作。
2. 《夜曲》:这首歌以其独特的音乐风格和深情的歌词赢得了众多乐迷的喜爱,为香港乐坛带来了新的音乐元素。
3. 《灯火阑珊》:这首歌融合了传统与现代元素,展现了香港独特的文化魅力,为香港乐坛带来了全新的艺术风貌。
六、结论
改变香港IP地址本身并不违法,但在具体情境下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日常网络使用中,用户应根据实际需求合法地更换网络环境。
同时,在网络行为中,尤其是涉及版权、隐私等方面的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音乐在香港文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经典歌曲如《红日》、《夜曲》和《灯火阑珊》等,不仅展现了香港文化的独特魅力,也为香港乐坛带来了全新的风貌。
因此,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应鼓励创新和多元化的发展,推动香港文化的繁荣与进步。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管理是人们能够安全上网,那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责任人,签订-,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
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将已有的计算机IP地址及其绑定的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以及该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登记备案。
拟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应到网络中心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签署相应的联网安全保密责任书,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调试。
用户联网正常后,口令由本单位或个人自己管理和更改。
严禁擅自联入单位局域网。
四、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必须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单位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单位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站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在单位网络上开办OA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应按规定到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单位保密委员会备案。
经批准建立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技术上保障“先审后贴”,还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
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单位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八、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
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论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擅自改变网络中的结构。
7、不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
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自觉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条
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
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
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
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学校网络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政府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
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
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
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4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信息中心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系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信息中心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
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
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
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消极、低级庸俗言论,发表各类未经许可的广告信息,使用各种公众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网名的;
8.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校园网内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校内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员应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五条校内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内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六条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开设的各类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网络管理员要按照公安部门有关技术监察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在校内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一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范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乡镇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我镇信息网络、政府信息网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
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
二、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购置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
因工作需要而安装相关的软件或更换计算机相关配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配置。
三、各站所计算机的管理、使用、保养、清洁等应明确到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应定期打扫清洁卫生,严防烟灰、纸屑、茶水等进入计算机,确保安全运行。
下班后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网线,如遇雷雨天气,应切断交换机的总电源。
同时保护好电脑,若有人为造成电脑损失和造成被盗,应照价赔偿。
四、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护维修,禁止将主机送外维修,确保信息安全。
五、计算机的随机配件、软件和外购软件应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注册、查毒后方可使用,并妥善保管;按规定实行双硬双网物理隔离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离卡。
六、各站所的设密文件、资料、信息应设置安全保护,不得保存于未设置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
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访问别人的保密文档。
七、政府机关职工上班应当每天浏览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等办公信息网,做到公文处理及时、准确。
八、机关职工应该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计算机操作培训。
严格遵照计算机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施,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九、机关职工应充分利用网络量大、面宽、传递快等优势,自觉学习和运用网上相关知识,查阅与工作相关的资料,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但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聊天,不得用纸质打印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或信息。
十、机关职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关的法规、纪律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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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我国互联网的现状与发展 互联网的发展始于冷战时期,在60年代末期由于美苏之间的全球争霸,为了预防核战争对本国通信系统的影响,美国开始研究如何防止核打击。
这也是互联网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理念——在遭受一次核打击之后,能够迅速恢复并保持通信不被中断。
互联网的前身是美国陆军网络APRANET——先进网络基础结构,这个网络与传统的通信网有很大的差别。
传统通信网的发展经过了磁石、步进、纵横最后发展到程控,直到现在的ISDN、BSDN、ATM等等移步转移模式这样一个宽带网络的发展趋势,再下一步可能就是NTN这种互联网络结构。
首先,互联网是没有中心的,互联网的结构是无中心的结构,这也是为了当初一个最基本的目的,没有任何一个打击能够把它的中心控制部门摧毁,它的每一个结点、每一个连接点在遭受打击之后都能够与其他结点迅速恢复并进行通信。
第二,互联网的寻址方式是全球寻址,也就说它的地址资源是在全球进行统一的配制的。
现在大家所使用的互联网是IPV4的网络,这个网络现有的地址总数大概在40多亿个。
互联网是由美国开发演进而产生出来的,所以网上地址资源、地址资源的分配实际上也是由所美国所控制的。
现在美国所拥有的IP地址总数有20多亿,近30亿个,占全球的74%左右。
中国现在拥有非常少的地址资源,也就5000万左右,只占1%多一点。
互联网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是军方的一个系统,然后演进并逐步扩大它的应用。
开始是四家大学进行互联,然后扩展到13个点,形成了10个美国国内辅根服务器放置地点。
在此之后互联网尽管应用于教育和科研部门,但它的快捷性和便利性使得越来越多的部门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应用起来。
在商业部门开始参与之后,互联网商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联邦调查局曾在1984年进行过一次调查,要求美国所有参与互联网的研究机构和当时与互联网互联的机构就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美国把互联网推向全世界,它对美国的安全、发展会有什么影响,会有哪些不利方面,大家的建议是什么。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筹备前后我们也曾与美国互联网的机构和美国一些研究互联网TCP/IP协议的专家进行沟通,他们也谈到这件事,很多人提出了建议,其中就包括互联网建立之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如现在大家所看到的象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这些事情在当时都有预见。
在综合平衡各种意见之后,美国政府决定还是把互联网商业化,推向全球。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思维和贡献,美国对互联网在全球的应用、对网络为全世界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美国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把它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意志力植入到了互联网的各个领域。
尤其是最基础的寻址方式,因为互联网的地址资源关系到整个互联网的发展空间。
现在,地址资源由ICANN这个组织进行全球分配,ICANN是全球域名和数字资源分配的机构,这个机构是美国专门成立的,它的前身是IANA,是专门成立起来用于全球互联网资源分配的。
美国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把互联网控制起来。
那它采取的是什么方式呢,这是美国和别的国家思维不一样的地方,它提出互联网是无国界、无管理、无法律、无政府的,是民间产生的一个网络。
ICANN是一个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特点是尽管有政府部门的参与,但政府只被当作是一个政府咨询委员会,不起决定作用,由ICANN理事会的19名成员决定全球网络地址资源分配政策。
通过这一点,它就可以把全球地址资源的政策掌握在自己手里。
ICANN与美国商务部签订协议,由美国商务部授权它进行互联网地址的分配,ICANN在互联网管理方面制定的任何政策都必须经过美国商务部的同意。
通过这一点就可以避免其它政府通过联合国或其它政府间组织去呼吁在互联网上各国应该平等的这类倡议,同时又把全球的地址资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对于这一点我们和世界各国都很清楚。
所以从98年、99年开始在接入互联网、应用互联网之后,全球普遍要求对当时的IANA进行改革。
原来ICANN的所有理事全部由美国人担任,现在则由五大洲的网民投票推举理事,中国科学院的钱华林研究员在去年6月23日经过全球投票和ICANN理事会批准,也当选为ICANN理事会的理事,他的任期是三年半。
虽然现在ICANN吸收了各国的参与,但是政策的主导性还是在美国人手里。
互联网的发展到今天为止,美国在互联网的推广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互联网的发展、应用和普及很大程度上要受到美国的影响。
我们在2001年互联网协会刚刚成立的时候曾经访问过美国,就互联网的管理和安全等问题和设在华盛顿的国际互联网协会进行了沟通。
当时我曾就美国发电子邮件或接收电子邮件是否会有检查提问,因为当时国内一些专家曾向我们反映发往美国的一些信件美国人收不到,这些信件当中可能包含“信息检查”、“信息安全”这样一些词。
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讲一个例子,如果你给我发了一封邀请信,邀请我去赴你的晚宴,这封信在互联网上相当于你给所有人发出了一封信,尽管我们是点对点地在进行通信和邀请,但是网上的安全并不能保证信息的隐私性和可靠性。
他并没有回答美国是否会检查邮件,但他以这种方式告诉我有这个含义在里头。
互联网从便利、方便的特点,从连接全球信息基础库这样角度来讲,它的作用远大于它还存在的问题。
1987年,我们国家第一封“跨越长城,走向世界”的电子邮件发出。
94年4月20日,我们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当时接入的一条线是由Sprint公司提供的一条64k的数据线。
现在,我们的出入口带宽已经在53个G以上,应该说这个数量已经有了百万倍的增长。
现在CN域名的数量已经超过60万,而当时我们CN域名的服务器还放在联邦德国的卡尔斯摩大学,因为我们当时没有自己的域名服务器,后来才把服务器搬回国内。
现在我们的IP地址总量已经超过了5000万。
与网民数量相比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在网上大量应用时要使用动态IP地址,因为我们的地址资源不够。
这种情况在这一两年已经得到了大大的缓解。
在2000年筹备成立互联网协会时,中国拥有的IP地址数是1700万个,这两年已经增长了3倍,目前上网计算机的数量已经超过了3600万台。
中国的互联网发展道路非常曲折,是从羊肠小道走出来的,而不是从八抬大轿抬出来的。
民间通过ISP、ICP和风险投资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
中国政府从互联网发展的一开始就意识到了互联网可能产生的问题,针对互联网出现的问题制订的政策每年在全世界都要受到一些指责。
现在来看,尽管我们的很多政策在当初受到了指责,但各国现在都认识到互联网必须是有管理、有法律,而且互联网是有国界的,不是无国界的。
互联网从技术上讲是无国界的,但它的管理是必须的,它的规范也是必须的,它必须要从一种随意性、无管理和无规范的状态转变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互联网的业务经营模式和种类很多,但相对来说形成比较完整的业务价值链主要有以下几个:传统业务的接入服务,它由电信运营商提供业务;网络游戏,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游戏运营商、电信运营商一连串的服务商形成价值链;短信业务,通过ICP、服务提供商和网络运营商包括移动服务提供商、即时通信、网络广告、网络搜索等业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价值链。
同时我们看到还有其它一些业务尽管开展得如火如荼、热火朝天,但是因为价值链不完整,或者因为在价值链形成过程当中市场的价值观念有很大的二异性,导致这些业务没有形成对网络产业自身的强有力的支撑,还没有为网络的从业者带来很大的利益。
这些年来中国信息技术的变革也是全球信息产业变革调整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20世纪90年代是全球电信和IT产业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一发展过程实际上远远超过了当时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整体速度。
结果是中国电信网络的发展非常普及,现在电话的用户数(包括移动电话)超过了5亿户。
从全球来讲,美国电信产业从1984年AT&T分解之后开始产生了巨大的变革,美国的迅速发展导致电信设备的研制、电信网络的建设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信息应用的消耗量,使网络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大量过剩,直接的结果是导致大量的电信公司陷入了破产或经营不善的境地。
在我国可看到这样几个趋势:一个就是电视、计算机和其他消费家电的融合以及信息技术与通信领域技术的融合,使传统通信领域的游戏规则和竞争格局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我们国家已经由原来以中国电信一家独大的状态演变成几家大运营商在网络运营方面共同竞争的状态,在信息服务方面有多家信息服务提供运营商在进行全方位的竞争;产业间融合的趋势正逐步加快,创造了更多的产业发展机会,产业融合使整个消费电子类产品已经成为各个企业争夺非常集中的焦点,如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移动电视和数码产品等。
刚才我谈到了美国、英国等一些国家,如沃达丰、BT等,因在电信方面过分的投入,以及后来在管治政策方面出现严重问题,主要是在移动牌照拍卖方面导致企业负担沉重,使得这些电信运营企业不得不低价变卖他们的通信网络。
这反过来给了中国、日本、韩国这些后发展起来的IT大国很好的机会。
最近中国网通集团收购了环球亚洲电讯的整体网络,中国运营商不仅仅在国内提供电信服务,也在立足于面向未来,逐步开始向全球提供电信服务和网络接入服务,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从信息技术来讲,全球的IT制造业逐步向中国转化,一个是由于中国有廉价的劳动力,再一个就是近些年中国工人的水平和整个IT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使得中国作为全球IT制造业基地的形象正逐步地确立起来。
从IT业市场来讲,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IT产业市场,吸引全世界的设备制造商、终端制造商、技术的研发机构将关注的焦点放到了中国地区。
新技术的应用在中国取得了快速的增长,如大家普遍使用的闪存只用了两年时间就迅速应用起来。
还有象QQ,QQ实际上是广东电信的一个课题组研究的一个小项目——即时通信,去年已经突破了5个亿的收入,在互联网上产生的巨大的影响。
在面向全球的信息技术产业变革和调整的过程当中,中国信息产业保持比较理性和稳健的步伐,使中国电信运营商在全球动荡的情况下保持了持续的增长。
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在全球IT产业陷入冰河期的时候仅仅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就已经开始从谷底走出来,进入一个春天。
中国设备制造商在全球IT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能够迅速抓住时机,现在在互联网的高、中、低端设备方面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确立了很好的基础和地位。
另外,中国这几年网络设备的快速增长,包括终端市场,在今后一两年内还会保持持续增长,而且这种持续是受前几年增长的带动。
在前不久我们有一个分析,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中国网民将近达到一个亿。
这第一个一个亿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达到二个亿就比较难了。
这就需要城市的应用、互联网的应用、IT技术的应用以及网络与大家的工作生活结合起来成为大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时才有可能达到。
在达到第二个亿之后,要达到第三个或第四个亿就非常费劲。
因为从整体上来讲,国民收入、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必须达到相适应的一个地步,互联网的发展依托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而我们现在实际上是超前于国民经济发展。
从未来来看,我们应该很清楚,当网民数量达到第三个亿或第四个亿,当网络运营商建设网络规模时,互联网的发展也会受到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
现在建设的IPv4的网络仅仅是中国电信在国内的带宽总量就超过了2500个G,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量,上面可承载的信息内容和可以为公众提供的服务是非常大的。
2500个G的概念是如果家庭上网使用专用1兆的带宽,那么它可为2500万用户提供服务。
实际上大家使用的都是共享带宽,而且日常家庭上网的基本功用已经基本满足大家的使用。
在2005、2006年之后,IPv4网络建设的速度也将放缓。
同时大家可以看到,IPv6的建设正在逐步展开,几大运营商,包括教育网、科技网等等都已经参与到IPv6实验网的建设当中去。
随着实验的进行,商用实验网将很快推出,按照中国电信、网通、移动这几大运营商习惯来看,推出的速度会非常快。
我们初步估计在2010年前后,IPv6将占据国内互联网的主流。
同时大家应该看到IPv4不会退出这个市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两种制式都会保留。
因为在网络设备上,IP v4、IPv6双栈路由器已经非常普遍,高端路由器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因此使用IPv6不会影响IPv4业务的开展。
我们返回来看,10年来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成绩巨大、辉煌。
互联网给中国的老百姓提供了一个了解世界的信息平台,在这个信息平台上,由中国的网民、中国的老百姓自己去选择了解什么东西。
在传统上,我们所接受的信息从报纸、广播、电视到互相交流所得到信息都是单向式的。
从几千年的传统观念来讲,大家接受信息的模式是大家很关注、很相信、很接受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方式。
但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具有一个平等的平面的获取信息的渠道,获取信息又使人们认识到什么是信息,哪些信息是自己所需要的。
同时人们获取信息时会发现在发布信息、获取信息过程当中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力,进而人们发现了自己在社会当中应该拥有的权力。
我觉得这是互联网对中国社会和普通老百姓在思维、意识和创新的观念上带来的巨大改变。
现在大家以平常心态看待网上出现的QQ、ICQ或网上社区,而在10年前我们看待这些新鲜事务的时候首先要看这些是不是政府认可的或者是不是大家的公共观念可以接受的。
现在,我们对于创新的想法,对于创新的意识和观念与以往具有本质的不同。
网络给予大家一种在网上平等交流、平等沟通、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以往任何一种媒体不具备的,也不能够给予中国老百姓的。
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带给大家的思维定势。
互联网的发展真正能够使中国13亿人的智慧为中国的未来发展创造出无穷的力量。
这种平等的平台为大家提供了实现的机会。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带来许多问题。
我们在网络资源方面非常紧张,只有5000万的资源,却有将近1个亿的用户。
通过向APNIC、Verisign申请,我们已经与Verisign公司达成协议,将Verisign的一个服务器移至中国境内,这对于我们国内互联网的互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互联网的资源、互联网市场经营模式、管理方面、业务规范、上网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国内的从业者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在不断地探索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如何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生存方式。
在前不久的互联网大会上,各方面的专家和业界的精英与领袖们都在这方面进行针锋相对的探索,在网上也有热烈的反映。
另一方面,政府制订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政策也是一个逐步探索逐步成熟的过程。
我们很早就明确了“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这样一个方针,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网上的许多业务仍然存在主管部门的职能交叉、分工不清的问题,也导致网络发展和管理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也是政府从国家整体战略上对互联网管理和互联网发展逐步思索、探索得越来越清楚的过程。
在制定政策、法规、行为规范方面会有更加成熟、宽松和适合网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出台。
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应该是非常严重的,黑客攻击行为、网上盗窃、网上欺诈、网络病毒这些问题非常多。
网络运营商的经营已经形成了大家比较固定的观念,比较有保障。
但信息服务提供商盈利模式相对来说比较单调,这会影响他们长期的发展和服务的提供。
网上的废品信息和有害信息还比较多。
今年6月10日,我们开通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开通了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中心网站。
网站开通之后,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响应,我们及时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了情况,十几个部委联合采取了对于网上不良信息尤其色情网站色情信息的治理。
这适应了社会公众和网民的需要,也是社会共同的呼声。
协会对反废品邮件也开展了工作,包括推动政府立法、组织技术交流、加强国际合作。
在7月初我们有一个统计,全球废品邮件的头号输出国是美国,它的废品邮件数量占73%到74%;全球废品邮件服务器头号大国是中国,因为用户收到废品邮件当中74%是从中国的邮件服务器传递给他们的。
我昨天刚刚得到一个统计数字,经过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治理,废品邮件服务器头号大国已经不是中国而是韩国了,韩国已经占到全球废品邮件服务器的47%,中国已从73%、74%下降到31%。
这是政府、业内、行业组织采取了大量的行动之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尤其是省及市、县级的相关部门对服务器和IDC机房进行检查之后取得了成效。
现在中文信息资源还存在很大不足。
前两年曾有一个口号,是某家公司做过广告——“到2007年中文将成为网上第一大语言”,而现在网上中文信息资源只占全球3%,即使每年翻倍,到2007年也达不到目标。
我们希望国内信息服务提供商、信息资源的开发者加快信息资源开发,不论是从网上信息阵地的占领、为下一代青少年服务、提供网络业务等诸多角度来讲,我们现在必须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尤其是网络科普联盟组织的青少年健康网络行活动中介绍的网上博物馆、网上图书馆等这类网上应用。
将来要加大投入,加大在这方面的开发,一方面要通过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制止有害信息对青少年成长中的侵蚀,另一方面也要向他们提供有益的健康的信息,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获得有益的知识,这样互联网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网上行为也要逐步地进行规范。
美国这种网上自由、无管理、无法律的观念还是深入人心的,深入全球的,大家曾认为互联网上的任何行为就不应该受到任何规范,不应该有管理。
现在出现的问题使大家越来越多地意识到确实需要对网上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网上行为同样应该遵守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同样应该受现实社会规则的约束,网上出现的网络滥用行为是利用了网上的优良特质,从业者、行业组织、政府还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我们在9月2日公布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互联网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规范,可以说这是国内乃至全世界第一个在互联网应用方面提出的从业规范。
我们与国际上也进行了多次沟通,电子邮件虽然是最普及的应用,但解决废品邮件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网络的管理、技术、规范。
美国在今年1月1日公布了反废品邮件法案之后,废品邮件反而以每月2%的比率持续上涨,这说明没有同业的积极参与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支持配合,仅靠法律是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
所以我们公布的电子邮件规范力图在互联网的应用服务领域立下第一个规矩,供应商清楚电子邮件服务应有质量和保证;用户在享受电子邮件服务时,不论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了解自己的义务和权力,使大家能够在这方面建立起规范的意识。
现已有14家企业书面明确表示他们自愿参与和遵守服务规范,这些企业提供服务的用户数已经占到了国内电子邮件注册用户数的80%以上,这件事情还要持续深入地推进下去。
电子邮件服务规范是一个起步,我们还会在互联网上的其它各个方面逐步规范服务,让互联网用户相信网上提供的服务是可以信赖的,使互联网不再是家长的敌人。
在网络变得可信和让人放心之后,家长和老师才能放心让孩子自由地在网上冲浪。
网络滥用行为已经是全球化的一个趋势。
现在已形成国际废品邮件发送者组织,由废品邮件的制造者、订单采集者、他的合伙人一起通过这种方式将废品邮件发送给世界各地,规避各国已经制订的反废品邮件法律。
例如,他们从美国接受全球订单,搜集整理电子邮件地址,再发到加拿大中介人那里,由中介人分配订单并制订结算办法,中介人再把订单发到中国或韩国,由他的合作者或代理人通过在国内注册的大量域名和虚拟主机转发废品邮件回美国。
转发回美国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美国国内已经制订的法律。
废品邮件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问题,网上的滥用行为使互联网上全球化和国际性的犯罪组织正逐步形成。
所以在这个阶段我们要在反对网上滥用行为的立法、管理和政策等一系列方面加快采取措施。
随着废品邮件的出现,又出现了一些反废品邮件组织,他们公布黑名单,试图把废品邮件挡在自己的邮箱用户之外,但由于公布黑名单在全球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和基本规则,所以公布的黑名单在很多情况下是公布了大量的IP地址段。
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在公布黑名单,是哪一个地址发了废品邮件就公布哪一个地址。
而Spamhaus和Spamcop这些组织公布的黑名单是一段一段的地址段,这些地址段中有可能包括128个、256个甚至几万个中国的IP地址,他认为在这些IP地址段中有一些相连的地址发出了废品邮件,所以整个地址段都被当作是废品邮件的发送源。
全世界几十万个邮件服务商就会根据他公布的IP地址把中国这个地址段的信息全部屏蔽掉。
在这个网段上我们确实有个别用户,比如几个或十几个用户发送了废品邮件,其结果是导致这个网段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用户正常的邮件通信被中断。
所以我们既要制定反废品邮件的政策,又要向国际呼吁和反复沟通,反对公布地址段的办法。
因为在地址资源分配时对中国就不公平,我们有大量的动态IP地址在使用,这不仅仅是对中国,对发展中国家都是不公平的。
七月份我们参与ITU会议时,赞比亚代表站起来就说反对废品邮件的行为我们支持,但是现在出现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废品邮件的问题。
赞比亚全国的IP地址已经全部被列入黑名单,它所有的对外通信已经全部被阻断了。
发达国家有很充足的IP地址,它并不担心某一地址段有问题,而且它很少使用动态IP。
只有IP地址不充足的国家才面临这些问题,这不公平也不公正。
互联网上尽管有很多好的东西,但是有许多东西是大家平常不会遇到的,背后是国与国之间经济利益、各个方面利益的冲突。
未来比较明显的趋势是宽带业务和各种移动终端的普及,如可照相手机越来越多,实际上这对网络带宽和频谱产生了巨大的需求。
整个宽带的建设和应用将进一步推动网络的整体发展。
IPv6和网格等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建设将在今后取得比较明显的进展。
另一方面,从去年我们组织“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的过程中看到,中国互联网的制造业在网络设备方面的研发已经取得了很多突破,包括现在在高、中、低端路同器产品方面都已经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现。
我们现在有许多邮件服务商、技术提供商在网络标准方面进行积极的研究和开发。
这个方面是我们在国际方面要加强的内容。
另一方面是互联网和传统产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随着电子政务的普及、随着相关法律措施的完善,象前一段时间通过的电子签名法,逐步使得电子商务真正能够在建立了社会信用机制的基础之上开展起来。
大量电子社区的出现也使互联网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互联网经营和生存的模式也将更加丰富。
互联网产业的从业者以今后的发展具有坚定的信息。
从以往看,大家在网上更多的是浏览信息、使用电子邮件、玩网络游戏,把互联网更多地当作自己的一个高级的信息技术玩具,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玩具能够变成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离不开的工具。
电子政务的推进会推动这样一个进程。
网络服务会逐步规范化,这个规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两天就能实现的,也不是政府下达文件指令或行业组织号召一下就能实现的,它需要从业者的认识,当大家都意识到,当大家都规范起来并能够在这个产业里很好地生存时,这个规范才有实际的价值。
网络的应用也更加开放,这个开放指的是各个方面,包括社会事务方面,有许多政府网站已经将其事务到网站上去,如征求意见、地方基层选举等,这些使网络的应用更加开放和多样化。
尽管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越来越深入,但是网络自身的特点,即它的简单性、便宜性,使得它的安全问题仍然很突出。
尤其是IPv6出现以后,它的安全性、服务质量会有更大提高,在将来一段时间针对IPv6的网络安全问题也会出现。
我们希望网络信息要人为本,尤其是今年互联网大会的一个主题是构建一个繁荣诚信的互联网,互联网做为一个信息平台它的用户主流50%以上是30岁以下青少年,那么为青少年建设的网络应该是一个可信、健康的网络,它应该成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朋友和助手。
科普网站和提供精神食粮信息资源开发的单位在这方面还要做大量的工作。
希望学校老师、家长成为应用互联网的行家里手,不应该害怕使用互联网。
现在孩子对互联网的使用要比家长熟练,这也是家长不让孩子上网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希望将来家长了解哪些网站对孩子是有益的,能够指导他们浏览什么样的网站。
这样,学校老师和家长对互联网学习将成为热潮。
PFP业务将来对网络结构和网络安全会产生重大影响,这是互联网技术开发和政策管制部门所关心的。
网络教育将是下一个互联网业务的热点问题,网络搜索,大容量电子邮件,电子商务平台,移动互联网,无线局域网,网络资源信息开发等业务都将成为互联网业务的热点问题。
功能比较强大的个人终端以及共享信息资源这些将来会出现。
如果每个人都实名上网,互联网环境会变得更好吗?
不一定,道德只能约束具有道德感的人。
由于不知道这里的互联网环境是怎么去界定的,所以只能谈一些自己的想法。
所见所闻有限,互联网环境与我自身比较相关的主要是网络诈骗和网暴(当喷子也勉强算一种低级网暴?)。
具体拎出来讲的话,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应该是高中刚毕业网络兼职被骗以及不定期在某些社交平台上和喷子互喷,接下来就挨个来讲讲。
首先是网络诈骗。
据我所知,不是所有的网络诈骗都能达到犯罪以及立案的状况。
因此,对于那些并达不到立案标准的网诈而言,其实实名不实名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还记得以前高中毕业想钱想疯了的时候,也是干过类拉皮条兼职的。
简单来说就是劝别人一起干兼职,拉人头,然后浅赚了6块8毛。
再后来意识到是网络诈骗的时候,发现连6块8毛这种小钱都竟然不结,F-U-C-K。
再扯回来,你说要是现在上网实名了,有人骗了我200块,我会去追吗?不会,我只会安慰自己——算了,买个教训。
所以,对于小型网络诈骗(个人可接受范围是2k以下),其实实名上网并不会有任何净化意义。而对于相对大型的网络诈骗,实名可能会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是,细想一下,那些犯罪的人在犯罪之前会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法的吗?那么你说他们为什么还会去做呢?
再然后就是关于网暴和当喷子这件事。
说实话,太生气的时候,谁还管你是张三李四王麻子,不掘祖坟已经很ok了。
而且说实话,现在随便去一个社交平台,离大谱的发言一抓一大把。
个人觉得只要不是特别出名的人或者说特别出格的发言,一是很难掀起一些风浪的(详情请参照某博和某乎)。
这样一看,实名上网最多是让我知道那些恶心发言是一个叫什么名字的狗发出来的,但是并不会阻挡我和狗互撕的发生。
再上升到网暴,其实很多网暴的话都说得很含糊,并不会涉及违规。
而且就算以后网暴定罪的话,其实其间的界定也是非常难的。
更何况,网暴的发生往往涉及多人。
所以,你懂的~
综上,个人觉得实名上网其实对互联网环境的影响并不会特别大。
毕竟,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总是善良,可恶的人,往往一直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