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合规运营必备:ICP备案指南与实操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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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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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站已成为信息传播、商业交易、社交互动的重要平台。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用户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对于网站运营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其中,ICP备案是网站合规运营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详细介绍ICP备案的相关知识,为网站运营者提供合规运营的实操指南。
二、ICP备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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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备案,是指网站主办者在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过程。
在中国,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进行ICP备案。
ICP备案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保障用户权益,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ICP备案涉及的主体包括网站主办者、托管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备案流程通常包括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等环节。
三、ICP备案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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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工作
在进行ICP备案前,网站主办者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选择合法托管服务提供商。网站托管在中国境内时,需要选择已通过ICP备案的托管服务提供商。
2. 准备相关证件资料。包括主办者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具体流程
ICP备案流程大致如下:
1. 登录国家相关ICP备案网站(如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 注册账号并填写主体信息(包括主办者信息、网站负责人信息等)。
3. 填写网站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服务内容等)。
4. 提交所有资料并等待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数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备案编号和密码。
5. 打印备案信息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托管服务提供商处完成后续流程。
注意事项
在进行ICP备案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相关机构在审核过程中进行联系。
如有涉及变更事项(如网站负责人变更、域名变更等),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
四、ICP备案实操教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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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教程
以下是ICP备案的实操步骤:
1. 登录ICP备案官网,填写主办者基本信息。
2. 填写网站基本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等。
3. 上传相关证件资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 提交资料并等待审核,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 审核通过后,打印备案信息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托管服务提供商处完成备案流程。
常见问题解答
Q:ICP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A:ICP备案的审核时间一般为数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视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审核进度而定。
Q:ICP备案需要收费吗?A:ICP备案本身是免费的,但部分托管服务提供商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A:网站主办者可以更换托管服务提供商吗?A:是的,网站主办者可以根据需求更换托管服务提供商,但在更换时需进行相关的变更备案手续。Q:ICP备案信息需要定期更新吗?A:是的,如网站信息、主办者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在ICP备案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Q:ICP备案被注销怎么办?A:如ICP备案被注销,需查明原因并尽快完成相关手续,重新进行ICP备案。五、网站合规运营管理办法及策略建议随着网络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对网站的合规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ICP备案外,网站运营者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请在此部分详细阐述合规运营管理办法及策略建议)五、网站合规运营管理办法及策略建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安全形势的变化,网站合规运营已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职责之一。除了完成ICP备案外,网站运营者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网站的合规运营。一、法律法规遵守网站运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在运营过程中,应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布违法信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一)网络安全法遵守网络安全法是网站运营者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之一。网站运营者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二)个人信息保护法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用户隐私权益的重要法律。网站运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用户同意。(三)制定合规运营管理制度除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外,网站运营者还应制定合规运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责任制度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内部人员应加强法规学习和培训风险管理意识在可能发生违规事件前及时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应对突发事件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报告
合规创造价值:新经济领域(拟)上市企业的若干合规要点分析
走出去智库观察
近来,滴滴被查引发了人们对上市企业跨境数据合规的的热议。
今年上半年,国内互联网企业扎堆奔赴美股,但因跨境数据安全问题引发的系列影响,使这些企业不得不重新审视相关合规问题。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顾问贾申认为,从近期监管趋势来看,跨境数据传输是新经济企业上市应特别关注的合规点。
根据《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规定,包括公共通信、信息服务、金融业和其他重要行业、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将境内运营期间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储存在境内,如需向境外传输,则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
新经济领域(拟)上市企业如何做好跨境数据合规?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中伦律师事务所蒋蕙匡、贾申、李梦涵、于佳永、罗仪涵的文章,供关注跨境数据合规的读者参考。
要 点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1、对于赴境外上市的公司而言,VIE架构是一种常见的公司架构,建议企业在搭建VIE架构和实际运营业务过程中,充分考虑业务类型和交易结构,系统、人员、设备设置,以及资金和数据流向,辅以完备的内部规章、协议、信息披露制度和授权安排,以充分遵循数据合规要求。
2、新经济领域的企业还应特别关注数据合规与反垄断合规的交叉领域。
《平台经济指南》明确提及了经营者利用数据或算法排除、限制竞争的多种行为模式。
3、行业性监管政策的变化频繁,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相关部门已明确透出强力监管的信号。
以教育和交通行业为例,相关领域的平台企业应当密切关注行业性监管政策之下的合规要求。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作者简介
蒋蕙匡 律师
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 跨境投资并购, 合规和反腐败
特色行业类别: 能源与自然资源, 通讯与技术,健康 与生命科学
贾申
北京办公室 顾问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 贸易合规和救济, 诉讼仲裁
李梦涵
北京办公室 合规与政府监管部
于佳永
北京办公室 合规与政府监管部
罗仪涵
北京办公室 合规与政府监管部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意见》”),其中“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等意见,清晰指示了当前资本市场的又一个重要合规方向,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决心与力度。
近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网信办”)接连对数家赴美上市的平台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并于2021年7月10日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发了公众和业界对中国跨境数据安全监管和中概股公司跨境证券监管政策的强烈关注和广泛讨论。
(相关解读:激活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筑牢数据安全防火墙——《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评析 )2021年7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Gary Gensler发表声明称,SEC将修改有关涉及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信息披露规则,增加特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说明VIE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财务关系、赴美上市是否获得政府批准等),以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近年,各行业领域涉及境内外上市企业的司法、行政执法案件层出不穷,相关企业上市招股书中针对政府监管的风险提示说明和清单渐长,中概股合规问题同时引起了中美两国监管的高度重视,提高合规水平和完善合规制度对于(拟)上市企业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既往经验和观察,将从 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业性监管政策 等方面,分析互联网平台等新经济领域(拟)上市企业的合规要点,以期为相关企业的合规建设和合规应对提供参考。
合规点一: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
我国已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即将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构成了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合规领域的“三驾马车”。
新经济领域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通常掌握大量的各维度数据,应特别关注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的相关要求。
从近期监管趋势来看,跨境数据传输是企业上市应特别关注的合规点。
根据《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规定,包括公共通信、信息服务、金融业和其他重要行业、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将境内运营期间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储存在境内,如需向境外传输,则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
但是,对于如何进行此类安全评估,目前尚未出台正式的法规或指南。
这可能对拥有多个数据中心、可能需要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传输某些个人数据的互联网公司造成影响,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立法与执法动态。
此外,《数据安全法》已明确提出要建立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和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一方面,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的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相关地区和部门将进一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未来更详细的数据分级制度出台后,企业应依法依规做好数据分类工作,并严格采取相应的数据管理和保护措施。
获取个人数据是否对用户有明确提示、收集的数据是否限制在必要范围内、是否仅概括性提示收集用户信息、是否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数据、或存在未经其他平台的授权直接收取数据的行为;
通过APP以《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等协议约定获得用户授权过程中,收集个人用户信息、向个人用户推送广告等有无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合规点二:反垄断合规
反垄断合规作为热点领域,对于企业上市前后合规建设的重要性正逐渐凸显。
今年以来,关于国内互联网巨头的各类反垄断处罚决定或传闻对于企业股价及市场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例如,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对某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的垄断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处以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成为迄今中国反垄断执法机关开出的最高额罚单。
(相关解读:从史上最高罚单看企业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性)同时,总局向该平台发出行政指导书,并于此后要求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做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一系列执法和行政指导举措均体现了企业在反垄断领域全面合规的重要性。
我们建议,新经济领域的平台企业(包括采取/拟采取VIE架构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应特别关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合规要求。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平台经济指南》”)第十八条规定,“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明确了VIE架构的企业开展经营者集中时,如营业额标准达标应触发反垄断申报义务。
2020年以来,总局已陆续查处公布了超过40起涉及VIE架构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行政处罚案件,众多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均有相关案例。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在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和未依法申报审查方面,已出现了禁止集中交易和要求经营者针对应报未报交易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决定:
2021年7月10日,总局发布了禁止两 游戏 直播平台合并的反垄断审查决定,并详细说明了认定此项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理由。
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也是第一起仅涉国内企业的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
2021年7月24日,总局对某互联网平台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相关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包括责令该平台采取解除独家版权等措施,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重塑相关市场竞争秩序。
此外,我们建议,新经济领域的企业还应特别关注数据合规与反垄断合规的交叉领域。
《平台经济指南》明确提及了经营者利用数据或算法排除、限制竞争的多种行为模式。
(相关解读: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正当时?——相关指南意见稿亮点解读)如:
垄断协议与算法共谋:如经营者通过数据、算法、平台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实质上达成协调一致的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经营者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方面的实际设置限制或者障碍的方式限定交易;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此外,平台经营者掌握的数据情况对于认定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平台经济指南》明确提及,判断相关平台是否构成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必需设施”时,需要综合考虑该平台占有数据的情况和其他情况。
在当前监管形势下,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性已无需赘言,相关企业应持续关注反垄断领域的监管动态,不断提升自身的反垄断合规水平。
合规点三:反不正当竞争合规
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是另一合规热点。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高频性缩短了时间差,竞争对手举报、消费者投诉举报、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的强力监管等都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压力,企业若无妥善的预案与风险管理,不仅可能面临当下的经营困境,也会给未来的上市之路带来巨大阻碍。
以某陌生交友APP上市遇阻为例,其原本计划于6月24日上市,却于近日宣布暂停美股IPO流程,市场普遍认为,紧急暂停IPO或与其此前深陷与某竞品APP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不无关系。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例如利用互联网实施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类属于互联网领域特有的,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例如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对其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
在日常运营及筹备上市的过程中,企业往往对如何保证宣传的真实性,规避“虚假宣传”的可能范围缺乏专业的认知,存在一些不完全引用、片面宣传、歧义性语言而遭受处罚的情况。
此时企业应当需要借助专业团队,对风险进行预估,同时结合不同地域执法人员执法偏向、发布区域、覆盖人群等诸多因素进行预判。
自2020年起,众多互联网公司均陷入监管部门的反不正当竞争调查。
2021年2月8日,总局发布针对某品牌特卖平台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平台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处以300万元罚款。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迭代和发展已催生更多不同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数据的采集和应用方式的多样化也使得竞争行为更加隐蔽和复杂。
随着执法态势的日趋严格,互联网行业经营者更应当采取合理、恰当的合规思路去进行合规体系的构建。
合规点四:行业性监管政策变化与合规
今年以来,行业性监管政策的变化频繁,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相关部门已明确透出强力监管的信号。
以教育和交通行业为例,相关领域的平台企业应当密切关注行业性监管政策之下的合规要求。
近期,交通领域的企业受到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
2021年7月30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并提出要优化监管框架,加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特别加强反垄断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网约车和货运平台垄断、排除和限制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司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此外,前述网信办对某出行服务平台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也充分说明,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互联网新经济平台企业)应特别关注行业性监管政策的重点。
交通行业的特殊性之一在于,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掌握大量货运、城市交通、用户及司机的相关数据,应特别关注数据安全相关的合规要求。
例如,交通运输行业的大量数据可能被纳入重要数据目录,而《数据安全法》对于重要数据的处理活动已明确提出若干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包括: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样,教育行业也属于民生领域的重点监管行业。今年以来,各大在线教育平台均面临着总局、教育部等多个部门的强力监管:
5月初,总局组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专案组,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后发现其分别存在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对其分别予以顶格罚款,合计已超过3600万元。
6月15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宣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将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党建指导与政策拟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于教育行业的互联网平台公司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在行业重压之下,在线教育平台和各校外培训机构更应做好业务许可备案、机构备案审查、合规宣传,在师资合格、信息安全、收费监管等方面充分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十八条要求申报期内发行人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原则上,凡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一定金额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重大违法行为(即“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除非处罚实施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依法做出合理说明。
因此,企业和中介机构还应审慎把握“重大违法行为”的审核尺度,例如,对于平台企业而言,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并未被完全排除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范畴之外,这也启示,相关企业在启动上市计划之前应充分重视各方面的合规建设和体系完善。
如前所述,《意见》特别强调对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要求”,这呼应了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及2020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体现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下的强监管趋势。
《意见》第二十条还着重强调,加强中概股监管,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相关企业应重视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无论是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互联网平台等新经济领域(拟)上市企业都应强化合规建设与违规风险防范,以合规创造价值。
注释:
[1] 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访问地址:。
[2] 参见:《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访问地址:;《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关于对“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访问地址:[3] 参见:Statement on Investor Protection Related to Recent Developments in China,访问地址:[4] 参见《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及《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5] 参见《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6] 参见:《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某电商平台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访问地址:。
[7] 参见:《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A公司与B有限公司合并》,访问地址:。
[8] 参见:《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某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访问地址:。
[9]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信息,U公司诉S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在2021年4月21日立案,U公司要求赔偿2693万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5月11日,S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招股书,申请在纳斯达克上市,5月21日,法院冻结S公司2693万元,并在月底确定案件开庭时间为6月29日。
[10] 《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了“互联网专条”(第十二条),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11] 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某品牌特卖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访问地址:。
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开发并使用巡检系统以获取同时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上架销售的品牌经营者信息,利用供应商平台系统、智能化组网引擎、运营中台等提供的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及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品牌经营者的消费注意、流量和交易机会,限制品牌经营者的销售渠道,妨碍、破坏了品牌经营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
[12] 参见:《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访问地址:。
[13] 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就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有关情况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访问地址:。
[14] 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访问地址:。
[15] 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访问地址:。
全网最全保姆级ICP许可证办理指南
揭秘互联网服务的通行证:全维度ICP许可证详解</
在互联网的广阔世界中,ICP许可证不仅是企业的合法身份象征,更是信息时代合规经营的关键。
它涵盖了信息服务业务的多元领域,包括信息发布</,如新闻发布在今日头条;搜索查询</,如谷歌的搜索功能;社交交互</,如微信朋友圈的互动;即时通信</,如QQ的聊天功能;以及至关重要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如360安全卫士的角色。
对于那些提供服务性互联网内容或通过平台收费的站点,如58同城的广告服务,或者提供付费下载服务(音乐、视频)的平台,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必须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ICP证。
像网络手机卫士等安全应用,由于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同样需要这一许可证。
以下是ICP许可证涵盖的业务类型:1. 付费内容下载服务</,如付费音乐或视频订阅;2. 设计服务</,如网站设计或图形设计;3. 线上交易</(非实物商品),如在线购物平台;4. 信息分发平台</,如App Store;5. 搜索服务</,如Google搜索;6. 社区交流平台</,如QQ和陌陌;7. 安全软件</,如杀毒软件;以及微信小程序的运营,也需要相应的证件支持。
要成功办理ICP许可证,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注册资本</达到100万以上,依法纳税</并提供相关证明,经营业务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确保域名已经完成备案,服务器应在本省内,以及某些特定行业可能需要的前置审批。
申请过程中,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详细信息、股东的证件、域名注册证书、社保证明、行业审批文件,以及各省市通管局可能要求的额外文档,最后,别忘了准备你的ICP网站。
办理流程包括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平台注册、填写详细信息并在线申请、选择所需的业务类型、提交所有材料、等待各省市通管局颁发,一般有效期为5年。
这不仅彰显了企业的法律合规性,还能提升品牌形象和公众信任度,为业务拓展和合作创造更多可能。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南是什么标准
是包括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概述、环境保护合规管理体系、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法律责任、项目前期环境保护合规管理、建设期环境保护合规管理、运营期环境保护合规管理、退役期环境保护合规管理和环境保护合规管理制度8个部分,全面梳理了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书主要作为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合规管理的参考用书,也是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南》(T/SXAEPI 1—2021)的配套工具书,同时可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环保管家服务、政府部门环保执法的参考用书,也可作为相关专业学生学习环境保护合规管理知识的参考用书